三打古自然保护区作为青藏高原东南缘重要生态屏障,是以保护川金丝猴、羚牛等动物种群及其生存环境为主,集物种与生态保护、科学监测、水源涵养、国际交流、生态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生态保护是保护区的首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生态旅游发展,人类活动频繁,不仅严重威胁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也给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极大挑战。同时,保护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通信受限、高原缺氧,一旦发生事故,救援难度极大,人身安全存在极大隐患。
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未经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进入保护区未开放旅游经营区域,非法开展户外活动及其他人为活动。
二、未经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进入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为活动。
三、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开展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因非法开展户外活动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单位、组织者及参与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恳请广大游客朋友、户外爱好者和各旅行社给予充分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四川三打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达古冰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