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景区管护人员法律意识,保障聘用单位和聘用管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近日,组织人事处会同保护处进入景区管护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宣传,并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活动中,组织人事处、保护处负责人明确管护人员管护区域、管护面积、巡护责任、劳务工资等事项,强调管护人员要积极履职尽责,提升保护森林资源责任意识。广大管护人员要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加强自我学习,真正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落到实处,做到学用结合、强素质树形象,努力为景区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人事处)

 

       撰稿:孟晋   审稿:唐华祥   责编:朱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