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力文创产业发展四川将支持“三星堆”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

       去年3月,随着三星堆遗址新一轮考古发掘结果的发布,三星堆“出圈”了。不久后,成都新都区蜀道酒类经营部看中了“商机”,委托成都市瑙米商标事务所突击申请了16件“三星堆”商标。

       一个酒类经营者,居然还在第4类“润滑油”、第41类“教育、幼儿园”等类上申请注册商标?因“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其委托的商标事务所被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处以4万元罚款。

       这是4月25日,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

       三星堆的“出圈”,也带来了商标抢注、商标侵权等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如何保护好三星堆商标注册相关的专用权?普通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何把握界限,避免侵犯三星堆注册商标专用权?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凯作出了回答。

       陈凯表示,针对“傍名牌”的恶意抢注行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已请求并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我们依法保护知名文物单位特有的文字和相关文物特有的形象,联合文化旅游部门共同强化了对三星堆知识产权的保护,严肃查处了恶意抢注和违法代理等行为,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陈凯也透露,接下来,将会同市县一起来加大协同保护的力度,指导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博物馆依法有序解决历史遗留的三星堆商标注册争议问题,支持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博物馆加强商标品牌的创建,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助力文创产业的发展。同时,推动广汉市相关主体依法开展文化类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注册保护。

       针对普通经营者如何避免侵犯三星堆注册商标专用权,陈凯也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合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和字号。同时,经营者未经授权不能擅自使用三星堆及其特有的文字名称和形象,避免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造成不正当的竞争。而经营者如果获得了授权,应按照授权许可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如果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商标侵权、恶意抢注或其他的相关问题,大家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我们会帮助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陈凯说。(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刘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