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雅安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雅安市试点设立“景区林长”实施方案》,将在全市8个4A级及以上涉林景区试行“景区林长”制度。

       根据方案,分管林业、旅游或联系属地乡镇的副县(区)长任景区林长,属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景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景区副林长,可结合辖区实际,任命自然保护区、景区管委会、国有林经营单位等相关负责人为景区副林长。

       方案还对“景区林长”制度的运行管理、工作保障等制定了一系列细则。围绕景区内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和发展工作,各级景区林长要负责预防和处置森林灾害,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景区生态价值转换,落实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和发展任务等。

       目前,雅安已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全市1763名各级林长、副林长开展巡林8.4万余人次,设立林长公示牌790个,实现了应设尽设。同时,836名村级监管员、2792名护林员开展常态化巡林,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实现全覆盖,林长制工作实现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