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步入汶川县灞州镇布瓦村,一座座农家小院点缀山间,在成片的绿林映衬下分外清幽。“这几年村里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修建了垃圾收集屋、污水处理站,现在山清水秀空气好,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村里观光摄影。”谈及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发展“红利”,村民周志文打开了话匣子。

       近年来,汶川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南林北果·绿色工业+全域旅游(康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描绘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新画卷。

       填涂“政策”生态底色

       “全县上下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来抓,切实提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汶川县委书记张通荣多次在全县大会上如是强调。

       自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来,汶川县坚决执行生态文明制度、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制度,信守制度优势,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执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持续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承接阿坝州‘东南绿色经济先行示范带’建设,全面做好‘生态保护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惠民利民’三篇文章,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实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统一,将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优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汶川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袁世林告诉记者。

       据了解,汶川县威州、漩口、水磨、三江等8个乡镇已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全县59个村命名为州级生态村,6009户命名为县级生态家园户。2016年5月,汶川县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县验收。同时,生态县建设完成技术核查调研检查,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通过技术核查。

       勾勒“执法”环境边界

       近年来,汶川县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与公检法机关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联动机制,通过法治力量,对环保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随着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汶川县倒逼企业、个人履行环保责任,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采取“双随机”督察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污染源开展督察检查,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生产。

       截至目前,汶川县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77份,日常巡查记录779份;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41起、结案41起,已收缴罚金201.53万余元。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汶川县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建设汶川工业园区水土气协同预警平台、重点企业在线监控项目和汶川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有效提升了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并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受理信访案件,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311件,已全部办结回复,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碧蓝的天空,舒卷的白云,绚烂的晚霞……如今,在汶川这片土地上,处处舒展着美丽的生态画卷,迸发出迷人的绿色活力。